“危险品”是指具有危险性质的物料或物品,如未能妥善管制,会对人类健康及安全、基础设施及其运输工具构成潜在危险。危险货物的运输受到各种不同的监管制度的控制和管理,对危险货物有一套分类。危险货物分九类,货物的危险货物标签及危险货物证明是根据以下九项条款签发的,详情如下:

 

·第1类为爆炸物。同一类别有六个细分类别,分别构成高爆炸危险,低爆炸危险的材料。

 

·第2类为气体 。此子句分为三个子类别,分别讨论高度易燃气体,不易燃气体和既不易燃也不有毒的气体。

 

·第3类是液体类,没有细分。

 

·第4 是用于固体。 处理高可燃性固体、自反应性固体和与水相互作用时会释放有毒气体的固体有三大类。

 

·第5类是适用于可能被氧化的物质。

 

·第6类是指所有可能被证明具有传染性的有毒物质。

 

·第7类是专门用于放射性材料的。

 

·第8类是腐蚀和侵蚀威胁的材料。

 

·第9类是指不能归入上述任何一类但仍属危险品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