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是指具有危险性质的物料或物品,如未能妥善管制,会对人类健康及安全、基础设施及其运输工具构成潜在危险。危险货物的运输受到各种不同的监管制度的控制和管理,对危险货物有一套分类。危险货物分九类,货物的危险货物标签及危险货物证明是根据以下九项条款签发的,详情如下:
·第1类为爆炸物。同一类别有六个细分类别,分别构成高爆炸危险,低爆炸危险的材料。
·第2类为气体 。此子句分为三个子类别,分别讨论高度易燃气体,不易燃气体和既不易燃也不有毒的气体。
·第3类是液体类,没有细分。
·第4类 是用于固体。 处理高可燃性固体、自反应性固体和与水相互作用时会释放有毒气体的固体有三大类。
·第5类是适用于可能被氧化的物质。
·第6类是指所有可能被证明具有传染性的有毒物质。
·第7类是专门用于放射性材料的。
·第8类是腐蚀和侵蚀威胁的材料。
·第9类是指不能归入上述任何一类但仍属危险品的物质。


 简体中文(中国)
										简体中文(中国)				 Deutsch (Deutschland)
 Deutsch (Deutschland)  Türkçe (Türkiye)
 Türkçe (Türkiye)  Arabic (ar)
Arabic (ar)  Русский (Россия)
Русский (Россия)  (پارسی) Persian
(پارسی) Persian  English (UK)
English (UK) 

 
  11856
11856 

